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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报送春节及寒假期间廉洁过节情况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宣教科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

报送春节及寒假期间廉洁过节情况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近期,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驻教纪发﹝201710号)和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784号),明确要求在2018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二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和学校《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廉洁提醒和教育工作。

请对本单位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有关工作进行汇总梳理,注意发现“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请于201836日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提交专题情况报告,报告材料请发邮箱:yychi@swjtu.edu.cn,书面报告材料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纪委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犀浦校区综合楼705室)。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