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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校纪委        日期:2016年06月14日 00:00   点击数: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纪委文件 

 

西交纪〔20163

 

校内各单位: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精神的通知》(西交党(2015)87号)文件的部署及学校OA系统1月8日纪委办监察处《关于督促开展落实“西交党〔2015〕87号”文件精神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的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要求学校纪委委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各项要求。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和安排

第一阶段:6月13日—6月17日,对纪委委员所在单位进行交叉全覆盖检查。具体单位为: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校工会、信息学院、峨眉校区;

第二阶段:6月20日—6月24日,确定2-3个廉政风险点较多或相关问题线索集中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1.重点检查西交党(2015)87号文件第三部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6项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

2.在今年一月开展落实“西交党〔2015〕87号”文件精神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4.通过两阶段检查,落实对“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6项任务牵头单位开展相关检查工作的“再检查”。

三、工作领导及组织

1.本次检查由学校纪委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组织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落实。

2. 分别由纪委葛永明、靳能法副书记担任组长,由学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

3.实行交叉检查,检查中实行回避制度,组长不检查自己所在单位情况,其他成员遇检查本人所在单位时回避。

四、工作方式

1.听取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相关情况介绍和汇报;

2.查阅相关工作记录和文档材料,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3.实地检查办公用房配置等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4.与相关领导或个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5.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五、检查结果处理及问责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处理,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1.对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严肃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2.对在“回头看”工作中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重大问题未发现,或已发现处理不到位等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责任单位严肃问责;

3.坚持对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负责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全校公开通报曝光,增强震慑。

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校内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对中央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和纪律红线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

2.形成作风建设压力层层传导机制,形成逐级推进、层层压实的责任落实链条,将压力传导到二级单位,让每位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3.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监管业务工作实际,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精神的通知》(西交党(2015)87号)中第三部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六项具体内容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67

   

 

 

                              

 

附件: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精神的通知》(西交党(2015)87号)中第三部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六项具体内容:

三、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

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改进作风的重要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20条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

(一)查找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转嫁公务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二)查找公款旅游问题,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严禁使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三)查找违规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问题。严禁超标准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严禁公车私用,清理出的公车要明确使用范围和办法,防止变相违规使用。要严格对照标准,实事求是进行办公用房的清理,领导干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要在校内公开。(责任单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各基层党组织)

(四)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对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立即纠正。(责任单位: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各基层党组织)

(五)查找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坚决抵制陈规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严格报告制度,党委、纪委对不良倾向和苗头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严禁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参与其中。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对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钱物,要按规定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六)查找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在学术性社会团体兼职,必须符合要求,所有兼职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兼职不得取酬,已取酬的必须退缴。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各牵头负责单位(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排名第一的单位为总牵头单位)制定各项工作的回头看具体检查方案,12月1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备案,分别组织开展所负责事项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发现问题严查立改、即知即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督办。强化整改责任,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整改落实,要一抓到底、防止回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和出现严重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 不仅曝光问题、严惩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整改公开,要主动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各牵头负责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前汇总报送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