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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和《忏悔实录II》书籍的通知

来源:   作者:纪检监察网        日期:2014年12月03日 00:00   点击数: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要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专门从人民出版社购买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从省纪委申领了《忏悔实录II》(以下简称“两书”)。现按全校中层领导干部每人1套发放到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 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选编了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先后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忏悔实录II》选编了近年来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件,配套忏悔书摘录和点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教育意义。各单位要加强“两书”的学习组织,将学习“两书”作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采取适当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

2. 严格遵守纪律。各单位要学好用好“两书”,切实发挥好“两书”的教育作用,将“两书”作为深化“四风”政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思想武器。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要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年终岁末将至,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制度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做到令行禁止。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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