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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韩冰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6:54   点击数:  

校属各二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委员),校内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临,为坚守节点纠治“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统筹推进

校属各二级党组织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各二级纪检组织(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落实认真正风肃纪有关要求。

二、聚焦重点,做细监督

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节点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等问题,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教师违规收送“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实做细一线监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严格按照《关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实施办法》《二级纪委定期报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学校纪委。

三、强化教育,弘扬新风

结合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一批主要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职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学校纪检监察巡察网、《借鉴Ⅱ——党的十九大以来学校查处违纪案例警示集》以及“交大廉田”资源库等,及时、深入有效地做好警示教育。结合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将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在党员干部、师生中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廉洁交大”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7日(周六)17:00前,将本单位中秋、国庆节纠“四风”树新风简要情况材料(重点反映本单位节日风气总体状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发现的问题等,无需穿靴戴帽,不超过800字),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邮箱:jwb@swjtu.edu.cn。

问题反映电话:028-66366444

问题反映邮箱:jwbgs@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6385

纪委办(党委巡察办、监察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