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22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把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落地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各项违反纪律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有序实施。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查处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确保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决查处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问题。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格保密纪律,坚决查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实施。中央纪委督促中央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同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服从大局,坚决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完成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勇做改革的先锋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