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照中央制定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先行先试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6
近日,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研究北京市试点工作小组职责等文件。市委书记郭金龙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出席。
为加强对北京市开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和服务,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北京市成立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郭金龙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此前,北京市已按中央部署,就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先期做了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等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要从思想上向中央看齐,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正确把握试点工作要求,把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中央巡视“回头看”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改革试点方案先行先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要切实加强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紧密联系实际,审慎稳妥推进,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改革取得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