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巡察发现双流区等地"微腐败"时有发生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5
今年3月,按照统一部署,成都市委巡察组分别进驻双流区、金堂县、温江区、彭州市,开展2016年第一轮“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近期,巡察工作已经结束,各巡察组分别向4个被巡察的区(市)县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履责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不到位;一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较弱;"微腐败"时有发生。
双流区:有的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弄虚作假
双流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贪腐、与民争利、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政务服务不便民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较弱,自行其是乱作为;有的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有的部门、镇街工作不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不到位。
金堂县:个别村(社区)干部涉嫌套取政府资金
金堂县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履责认识不够到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在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部分纪检干部落实“三转”不够彻底、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仍需强化、派驻纪检机构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个别村(社区)干部涉嫌套取政府资金,部分村(社区)违规挪用公共设施,个别干部违规经办农业合作社。
温江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
温江区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主体责任落实有层层弱化的现象,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咬耳扯袖”的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弱化,少数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超范围支出,甚至涉嫌集体资产流失等违规违纪现象;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对违法用地问题不处理,有的村(社区)党员干部参与强买强卖、强揽工程。
彭州市:“微腐败”在个别村社时有发生
彭州市个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情况;个别纪检干部业务不精,执纪问责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无依据乱收费、执行决策制度不严的问题;个别单位在工程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违规问题,有不按规定进行项目招投标、比选和工程结算的问题;“微腐败”在个别村社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涉及一些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