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想乱发福利:多种“病症”的体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中央纪委和各地查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的案例,时不时地出现。在反“四风”高压态势下,有的变了花样,有的却并无遮掩,甚而明目张胆。这说明,时至今日,以前习以为常、你行我效的一些不正之风,在一些单位还有惯性,还延续着诸如管不管违规,一到逢年过节就要发些福利;账上只要有钱,隔三差五就安个名目搞点实惠。像人得了某种病一样,好起来不容易,“病去如抽丝”。究其病根,是乱想乱发福利在作祟。
乱想乱发福利,有两方面因素:其一是单位的领导,福利津贴能不能发、关把得严不严,就在他。如果不坚持原则讲规矩,不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禁止,就会乱发;其二是单位的干部职工,除了正常福利外,有想多得好处的愿望。一些人不管公款不公款,只要发福利就高兴,并以此来评价领导的好坏。二者互为呼应,违规违纪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发生。
领导乱发津贴补贴福利,是患了“软骨病”“贪心病”。说是“软骨病”,是因为不讲原则,总想讨好别人,认为只有给大家带来实惠,才能获得好感、赢得选票、在干部职工心中树起威信。说是“贪心病”,是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以为大家发福利为由,要么搞特殊化,比别人拿的多些;要么趁机浑水摸鱼,假大家之名谋一己之私。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家其实是给个别人当了遮羞布、挡箭牌。
干部职工乱想津贴补贴福利,是患了“妄想症”“红眼病”。工资报酬构成中,其实已经包括了基本生活必须的费用。此外,国家还推行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对干部职工切身福利的重要考虑和制度安排。如果在工资、保险之外,还想着种种额外的福利,是不是一种病态心理呢?有的单位干部职工,看到别的单位发福利就“眼红”:“你看人家都发,我们怎么就没有?”以此给领导提意见、施压力。
于是,乱发补贴、福利还是一种“传染病”。上级机关发,就会上行下效。外单位发,本单位也会亦步亦趋。只要有一个单位仍在乱发福利,别的单位就会纷纷仿效,那么这种歪风何时才能刹住?从更理性的角度想,正是这许多习惯成自然的歪风邪气的存在,才毒化了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为一些人的腐化堕落提供了温床。
“心病”就需要从认识上“治疗”。仔细想想,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一些单位逢年过节发福利、巧立名目发奖金,这样浪费公家资财的做法对吗,合法收入之外获取灰色利益符合规定吗?现在只不过是把做错了的事情纠正过来,把原来不该享受的去掉,只不过做了正本清源、发扬传统的工作。这个道理弄清楚了,我们的心理就平衡了。
发不发福利,可以发什么样的福利,国家有明确规定,并不是随意而为、毫无章法的。有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不是要剥夺干部职工福利为由,认为只要是大家都拿就不违规,只要是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就不应该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列。这样理解,显然不对。合法的津贴补贴,由国家统一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的名目,超出规定的标准,发了就属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