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是必答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夏宝龙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仅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也是党委(党组)成员的共同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我们必须坚守管党治党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律己用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主动作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明纪律、严惩腐败、严纠“四风”,努力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仅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也是党委(党组)成员的共同担当。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组成员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每一位党委(党组)的书记、成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必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明党规党纪,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示范效应。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特别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用一个什么样的人,就是树一面什么样的旗,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用人的导向,是政治生态的直接体现。面对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诸多矛盾和现实难题,我们需要培养一大批敢闯敢冲、敢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要突出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继续坚持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县委书记工作交流会,让他们既有工作的平台,又有展示的舞台,还有比拼的擂台。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对干部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提情知人、提人知情。特别是,要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注重选用那些在重大是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的人,选用那些在困难矛盾面前敢于担责负责的人,选用那些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人,选用那些在逆境当中激流勇进的人,选用那些开拓局面卓有成效的人。
要坚持严格执纪,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说,都是无条件的。要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拉拉袖子、“咬咬”耳朵,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治“病树”、正“歪树”,保护好整个“森林”的健康。特别是对那些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最坚决的态度拔掉“烂树”。
要继续高标准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党员干部的作风好不好,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好不好的一个直观标尺。我们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防止“四风”问题花样翻新,穿上“隐身衣”、打着“擦边球”,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要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认真查摆、着力解决在遵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让“严”的精神和“实”的品格,逐渐在党员干部身上扎根,不断匡正党员干部行为,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摘自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近日在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