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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动员令打响攻坚战 确保廉洁过"两节"

来源:   作者:宣教科        日期:2015年09月09日 00:00   点击数:  
 

发出动员令打响攻坚战 确保廉洁过"两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各种‘节日病’,咱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利剑高悬、重拳在握,希望大家看清形势,严守纪律和规矩……”97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道办事处干部菅瑞芳,向记者展示了由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发送的廉政提醒信息。

类似的提醒信息,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应该不会感到陌生。眼下,随着中秋、国庆的临近,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打响了纠“四风”、过“廉”节的又一场攻坚战。其首要一环,便是重申纪律、明确要求。

针对中秋、国庆特点,结合以往查处的“四风”案例情况,不少地方和部门均明确提出禁止性要求。天津、内蒙古、广西等地纪委均表示,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在“共性”内容的基础上,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增加了“个性化”要求。例如,湖北省纪委强调,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浙江省纪委强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福建省纪委结合当地习俗提出,不准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针对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不少地方(部门)纪委(纪检组)提出,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重申纪律要求的同时,还明确了“责任分工”,尤其是强调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例如,浙江省纪委要求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党组织,把狠抓节假日期间防止“四风”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把手亲自部署、敢抓敢管、以身作则。

为保证责任落实,不少地方和部门作出了有针对性的部署。交通运输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坚持有违必查、违纪必究,不设“特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提出,坚决杜绝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一般性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对构成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立案的立案,该处分的处分,该通报曝光的通报曝光。河南省纪委明确,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打赢廉洁过‘两节’的攻坚战,作部署、讲纪律、明要求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采取有力举措,打出纠治‘四风’的‘组合拳’,让铁规生效,让禁令生威。”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记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