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在高校里的这些腐败问题,令许多人深感意外。有着先进教育理念和知识体系的高校,原本是教书育人、传播文化知识、进行学术研究的神圣殿堂,应成为远离腐败的“象牙塔”,缘何腐败频发?
理想信念滑坡、法纪意识淡薄、监督机制滞后,使高校腐败分子在贪腐路上迷失方向,直至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经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骨干人员培训班”专题座谈会上指出,当前教育领域绝非一方净土,教育部门也非清水衙门,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
高校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丧失了党性原则,迷失了前进方向,变成了功利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信奉物质至上、金钱第一,最终抵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
从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可以发现落马高校官员多为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院长)。
近些年来,中国的高校均处在大发展时期,摊子越铺越大,掌握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俨然成为一个“小社会”。而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党委和行政一把手,统揽学校这个“小社会”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极易将集体领导变为个人专断,大肆任性用权。
目前,在内部监督方面,高校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多从高校内部产生,受高校党委领导。换言之,高校纪委很难监督高校领导,监察室、审计处等监督部门,监督制约作用也有限,内部监督很难保障。
在外部监督方面,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有时“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即使是对省属高校,一些部门也主要只管其经费划拨、报表审核等,至于高校怎么花钱,主要靠高校自主管理,无疑为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员打开了“方便之门”。
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是高校治腐之本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必须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高校要以案为鉴,围绕干部选拔、基建后勤、职称评定、招生、领导班子决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控,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和克服“一言堂”现象,消除高校腐败的土壤。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必然选择。
一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党组织。高校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担子挑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管事更要管人,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惩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不收敛不收手、有违纪违法行为的高校领导干部,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高校腐败蔓延的势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龚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