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14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分别是:
省慈善总会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省慈善总会办公室未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审议、未向主管部门请示,违规发放补贴共计26.55万元。另外,时任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玉亮(正厅级)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省纪委给予李玉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
潍坊市潍城区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潍城区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35.39万元,向干部职工发放实物价值10.24万元,为6名干部缴纳手机通讯费3.99万元。另外,2011年至2016年4月,该局违规超编配备公车7辆;区政协副主席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树东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潍坊市纪委给予李树东党内警告处分;潍城区委免去其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临邑县广播电视台违规发放职工奖品、福利问题。2014年6月,该广播电视台借演讲比赛发放奖品之机,给全体班子成员发放奖品价值1.01万元。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以稿费名义,给并未发表稿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福利30.86万元。临邑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李岩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临沭县殡仪馆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该殡仪馆以加班费、差旅费等名义,违规向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发放补贴15.51万元。临沭县纪委给予该殡仪馆馆长吴广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烟台市牟平区公证处私设“小金库”发放补贴问题。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该公证处将所获提成款、副本费及复印费等共计14.95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补贴8.3万元,其他用于招待费用支出等。牟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于永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夕,该所所长张晖向下辖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本所干部职工。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给予张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照市岚山区黄敦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10月,该院违规为职工发放误餐补助9.02万元;违规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补助11.81万元。岚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时任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丁兆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院长陈祥胜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山东省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