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季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季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转移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绩效奖励,违规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亲友支付住宿费用;为官不廉,“亲”“清”不分,甘愿被“围猎”,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与管理和服务对象长期搞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季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季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