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1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1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多名厅局级党员干部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
39人接受审查调查: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郝泽军;
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建强;
另外还包括:贵州省发改委原副巡视员柳辉,海南省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长郑柏安,天津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彭三,等等。
2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另外还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被“双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原副市长周明虎被开除党籍;广东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被开除党籍;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张贺文被“双开”……
“两高”反腐数据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
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两高”工作报告都提到了反腐败的最新成果。
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指出,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万余人。
此次“两高”工作报告披露的数据,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充分说明反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胜利。三年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名,打掉涉黑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紧盯重大黑恶案件“涉腐涉伞”问题、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7万起,立案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1.59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万人,移送司法机关1.03万人。
全国共有130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表彰、嘉奖,其中,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70名,嘉奖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厅局级干部60名。此外,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有36个集体(包括专案组)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1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厅局级先进单位。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在扫黑除恶常态化中,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决打击“保护伞”,决不给黑恶势力卷土重来的机会,坚决保障群众的安全感。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瞄准营商环境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出击。
3月16日,内蒙古通报8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此次通报,80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处理。他们有的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取工程施工方巨额好处费,有的对企业违规实施行政处罚,有的对黑恶势力垄断市场失职失察,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和生产经营秩序。
3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被通报“双开”,通报直指其“向多家企业摊派费用”。
破坏营商环境的干部被密集通报曝光,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了个醒:守住政商交往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如果妄图把公权力当成捞好处的筹码,必将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3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外逃15年的“红通人员”、福州市仓山区房管局原局长蔡瑛回国投案。
蔡瑛2006年3月外逃。2012年7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2018年4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近年来,办案机关充分运用国际规则和国内法律,坚持开展反腐败国际司法执法合作,依法依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形成有力法律震慑,蔡瑛最终主动回国投案。
蔡瑛归案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开展“天网2021”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