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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严格监督执纪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川纪发〔2013〕15号

来源:   作者:纪检监察网        日期:2013年09月09日 00:00   点击数:  


川纪发〔2013〕15号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关于严格监督执纪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
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市(州)纪委、监察局,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处):
  近日,中央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特别对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传达和深刻领会中央纪委部署精神。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重大部署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作风建设、解决作风问题的实际行动,彰显了整治“四风”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2013年8月22日《人民日报》刊发的新闻通稿和评论员文章,深刻领会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竖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切实担负职责,推动规定落实、作风改进。

二、加强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

要紧密联系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正风肃纪、反对“四风”。要紧紧围绕控制“三公”经费增长、治理吃拿卡要、清退会员卡和解决收受商业预付卡问题、制止滥建楼堂馆所等重点,认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逐项研究解决,逐项抓好整改,坚决正风肃纪。要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肃处理规避制度、违反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竖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继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的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狠抓当前,竖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歪风。

要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防治工作,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纠正“四风”工作。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公款吃喝送礼等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自觉做到“反对四风树新风,执纪为民做先锋”,争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要充分履职尽责,加太查处追贵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抓住不放,发现-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要继续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请及时报省纪委办公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2013年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