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纪委        日期:2012年12月18日 00:00   点击数: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及中共中央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按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第十三届党委第47次常委会会议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树立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各单位要把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任务,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洁自律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教办[2010]14号)等有关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更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2、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各单位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单位要邀请本单位离退老同志参加年终总结活动,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视工作安排情况可出席并代表学校讲话,提出工作要求和希望,各单位不另外邀请其他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领导。

3、不准违规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不准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参观、考察、培训等为名的公款旅游。

5、校内各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要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15号),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

校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