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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纪委定期报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年03月01日 12:56   点击数:  

各二级纪委: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二级纪委定期报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暂行规定》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实施办法》制度,现将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定期报告的要求通知如下:

1.信访受理实行季报。

二级纪委要将本季度接收的所有信访汇总并经纪委书记签字后,于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综合楼651)。如果没有相关情况,也需要提交“零报告”纸质汇总表。

2.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月报。

二级纪委要将本月掌握到的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其处置情况、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并经纪委书记签字后,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综合楼651)。如果没有相关情况,也需要提交“零报告”纸质汇总表。

其中:涉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要在接到线索3个工作日内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纪检监察干部被公安、司法机关直接调查处理,或涉及重大网络舆情及处置等紧急情况,要于事发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校纪委办公室。

3.案件查办即查即报。

二级纪委要在做出立案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案决定书(初核报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作出处分决定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分决定书及审理报告、个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被处分人认识材料一并报送报学校纪委办公室。重要案件查办要随时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进展。


 相关文件可在OA系统中下载。

 

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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