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管理办法》,将学校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廉政与治理专项(实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四川省委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廉政与治理、纪检监察、巡视巡察领域实务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以高质量实务研究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学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选题范围
围绕以下范围结合自身工作及优势拟定课题题目。
1.围绕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践研究
2.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研究
3.围绕加强日常监督的实践研究
4.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研究
5.围绕深化作风督查,纠治“四风”的实践研究
6.围绕提升执纪审查能力的实践研究
7.围绕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践研究
8.围绕加强纪律教育、建设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的实践研究
9.围绕加强校院两级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二级纪检组织(委员)专责监督能力的实践研究
10.围绕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践研究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本项目申报面向校内具有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工作经验的实务工作者。
2.目前已承担廉政专项实务项目且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请。
四、结题条件
1.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题:
(1)公开发表文章1篇;
(2)所提意见和建议被实际工作所采纳;
(3)提交的论文参与相关学术会议并进行交流;
(4)项目申请人以廉政专项选题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2.项目组成员出版专著(编著)、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资助”,第一作者注明为西南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五、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申请书》(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jwb@swjtu.edu.cn。电子版发送时,请以“某某纪委(纪检委员)+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2023年度廉政专项实务项目申报”。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名后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537房间费老师(电话66366385)。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2. 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申请书
西南交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