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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顺利召开

来源:   作者:综合科        日期:2016年06月05日 00:00   点击数:  


6月3日,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在犀浦校区综合楼710会议室召开,陈志坚、葛永明、靳能法、吴晓雄、冯军焕、杨宁、郑江等全体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志坚主持会议。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张瑜,监察处副处长李立、周海林列席了相关议题。

会议在陈志坚同志带领下,集体认真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直属高校纪委向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报告工作的通知》(驻教纪〔20165号)两份重要文件。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要结合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切实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纪委副书记葛永明同志通报了3件重要信访案件的调查情况。全体纪委委员集体讨论研究,最后表决一致同意了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提出的处理建议。会议要求进一步整理调查资料和报告,上报学校党委。会议指出,纪委办公室要不断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立案制度、审批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函询谈话制度及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制度等。

纪委委员、监察处处长吴晓雄同志通报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准备情况,对工作组、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和问题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安排进行了说明。陈志坚同志强调全体委员要积极参加检查工作,所在单位要带头接受检查,结合本次检查工作,要进一步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会议审议了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提交的《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与会委员积极发表意见,提出修改意见。会议要求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学校党委。

陈志坚同志强调,要加强“两学一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中央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纪委委员在讲党课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先学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懂学透,讲好讲透,在平时工作中,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身边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做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