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来源:新闻中心 校长办公室
日前,学校第十四届党委会第29次常委(扩大)会议审定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试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评价标准(试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这是学校继2015年再次获评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实施学校章程,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大学治理体系,进一步打牢了依法治校的坚实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学校以良好的机制、制度管事管人,真正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新出台的《西南交通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落实《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健全学校依法办学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自由保障机制,形成学校良好学术环境;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尊重和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利;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实现学校工作过程公开、结果透明;健全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治校专业法律支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校法治文化氛围。根据《实施方案》,学校成立西南交通大学推进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校内各党群、行政部门以及峨眉校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加强统筹规划、综合部署、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各项工作。
依法治校的全面推进在于落实。为了加强督促落实,科学评价依法治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的落实情况,调动全校上下参与依法治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将根据配套出台的《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评价标准(试行)》和《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每年对依法治校相关工作进行评估,除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进行自查自评外,还将开展教职员工、学生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坚持以评促改,对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