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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专项检查

来源:   作者:纪委        日期:2011年09月23日 00:00   点击数:  

 

922,教育部党风廉政检查组第四小组莅临我校,就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教育部党风廉政检查组第四小组由组长、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石鹏建,北京林业大学纪委副书记张爱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正处级干部于宝证组成。

922上午9点,西南交通大学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在九里校区国际会议厅召开。教育部党风廉政检查组第四组全体成员,我校在校校领导、两委委员、全校各二级单位党政正职、民主党派代表、教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顺洪主持会议。

检查组组长石鹏建副司长首先做专项检查动员。他指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党的建设全局的大事。为进一步推动两项法规的实行,提高执行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党风廉政检查组对部属高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他就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对检查工作的要求3部分内容对专项检查做了动员。

校党委书记顾利亚以《重视宣教  重视预防  加强制度  加强考核  全力建设风清气正的西南交通大学》为题,作了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和十不准自查报告。

报告指出,我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及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和考核,认真贯彻实施《规定》和《准则》和十不准,扎实有序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识和廉洁从政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相关工作包括:一、党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包括:迅速部署、及时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践行《规定》、《准则》和十不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保证《规定》、《准则》和十不准贯彻实施;以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二、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包括: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习培训。三、开展制度清理,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包括: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坚强监督检查、运用考核结果,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包括: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力度,加强考核和结果运用。五、存在的不足。

顾书记说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继续常抓不懈,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工作深度,为全力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西南交大不懈努力!

在动员大会和顾书记报告后,西南交通大学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执行十不准情况民主测评随即展开。据介绍,教育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考核表,明确了有50项考核指标、101个考核的重点内容,采用百分制的量化方法对高校进行测评。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民主测评后,检查组还查阅了相关资料、文件。

下午,检查组就本部门(单位)学习贯彻《规定》和《准则》的情况,学校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则》、十不准创新做法、存在的不足,建议和意见等内容,与学校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在学术交流中心院士厅开展了座谈。座谈代表均表示,学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他们也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检查组组长石鹏建副司长表示,会将座谈内容进行整理,将大家的建议反馈给教育部和学校领导。

在检查组收集整理资料并汇总统计后,下午五时,检查组向学校进行了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