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及校内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评审和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校纪委、监察处决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我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的情况。
一、自查主要内容
1、基本信息
填写《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说明各类资助项目的资金来源、资助标准、评选范围、基本条件、评审原则及发放方式等基本内容。
2、制度建设
(1)是否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是否一致;
(2)是否制定具体的评审办法、公示办法和发放办法,流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3、管理模式
(1)我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采用何种管理模式,学校学生处与相关二级单位在此项工作中的权限划分;
(2)我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采用何种评审模式,如何确保各类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3)我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采用何种资金管理模式,如何保证各类资助项目及时、足额地发放;
4、如何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国家奖、助学金的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2010年9月7日—9月28日(自查阶段)
1、由学生处牵头,负责组织、布置相关二级单位的自查工作,汇总提炼二级单位的自查报告。2、学生处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结合二级单位的自查报告及学生处的自查结果形成我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阶段的书面报告。在9月28日前,将自查书面报告、自查表及支撑材料一并上报纪委、监察处。
对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只要能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
2010年10月8日—10月30日(检查阶段)
纪委、监察处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评审自查材料及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我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在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66367380
西南交通大学纪委
西南交通大学监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