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党内法规在西南交大落地生根——就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设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学龙
11月5日,学校党委召开第十四届委员会第103次常委(扩大)会议。此次会议审定了《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为“两个责任”制度、“四种形态”制度、“三转”制度、“问责”制度、“线索移送”制度)。随着这五个制度的出台,学校初步构建起了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相匹配、相适应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近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基本建立,记者采访了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学龙。
记者:您好,能首先介绍下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关制度推出的背景及进展吗?
张学龙:首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总体思路是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同向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更在有关大会上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围绕党章、“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一个规则”等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党内法规,如何贯彻落实,如何构建我们自己的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成为了我们迫在眉睫的使命。其次,学校正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这更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则要靠全面从严治党来做保障,我们必须要有一套我们自己的制度体系来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再次,我校有关制度本身也待改进完善。
今年在对学校相关文件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2018年“7+7”制度建设规划,包括校级层面的7个制度和纪委层面的7个制度。目前,随着本次最为重要的五个制度的审定,我们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记者:这五个制度构建了一个怎样的体系,它们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
张学龙:我们十分注重各项制度的集成性,以“责任”为主线统筹了布局。
“两个责任”制度明确了大家要做什么的问题,我们通过给出责任清单的方式,来抓住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四种形态”制度、“三转”制度、“线索移送”则指明了大家该怎么做。其中,“四种形态”制度为履行好“两个责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方法举措;“三转”制度为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制度保障;“线索移送”制度体现责任压力的传导,通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
做不好的话怎么办?“问责”制度就该发挥作用了。我们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纪律保障,从而解决不愿为、乱作为、不作为的问题。
总体而言,我们强调了制度的对位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聚焦学校在责任落实、问责、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联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于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和机制,力争用切实的制度堵塞漏洞、用可行的机制解决问题。
记者:您能详细介绍下五个制度的重点内容吗?
张学龙:“两个责任”制度是将原办法的“主体责任”和另一原办法“监督责任”整合而来的,我们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体两面”关系,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制定了“两个责任”制度。关于这一制度,我们明确了主体责任内涵及构成,构建了职责明晰的“四位一体”主体责任体系,其中,学校各职能部处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有监管责任,是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衍生和重要组成部分。要知道,党的工作部门包括了党委工作部门与行政部门,同理,党的领导干部既包括了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了民主党派、无党派的领导干部,因此,有关单位及领导都负有主体责任。
“四种形态”制度的原办法在责任主体、践行程序等方面不太明晰,结合学校实际不够,实操性较差。此次修订,我们明确了践行主体: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是校院两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和校院两级纪委。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学院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都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主体;校院两级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中要全方位践行好“四种形态”。
“三转”制度是让纪检监察机构回归主责而新起草制定的重要制度,依据这一制度,我们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提升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效能。这一制度要强调的是,在转职能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或工作机构以及具体事项监督,这里所做的“减法”是我们在转方式的过程中做“乘法”的基础,我们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做深、做细、做出温度、做出品格,践行“四种形态”,提升监督实效,用我们的“严管”传递党对同志们的厚爱。
“线索移送”制度也是新起草的,该办法与《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二级纪委定期报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暂行规定(试行)》,一起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式执纪工作网络,以此做到校内横向(全部职能部门)和纵向(各二级纪委)的全覆盖,执纪无盲区。这将加强业务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联动,特别是问题线索方面信息的联通,形成工作合力。
关于“问责”制度,我们以问责倒逼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让问责与执纪、巡察一起,共同构成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学校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坚强保障。其中,我们明确了问责实施主体是校院两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院两级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理顺了问责工作的边界。同时,我们创新地建立了容错免责机制,旨在为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敢想敢干、敢当敢拼的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的环境。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规定了7个免责条件,7大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真正免责,条件十分苛刻,不仅不是对“问责必严”的否定,反而恰恰是其生动体现。
记者:下一步学校将如何推进制度的落实落细?
张学龙: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永远在路上,制度制定出来是第一步,接下来,如何让制度产生实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关键还是在落实。第一,我们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除了运用媒体进行面上的宣传,也将通过政治学习等方式,促使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同时,纪检监察机构的同志要在全校各单位进行宣讲,各二级纪委书记也要在本单位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彻底地宣讲解读。纪委负责人则以重点约谈的方式,与重点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第二,纪委要把制度在工作中运用起来,用好问责追责、党委巡视、执纪审查这三根全面从严治党的支柱,推进制度不断落实。
希望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党内法规在学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期待这些制度的落实能催生各级组织和每一位西南交大人的行动自觉,实现一片政治清明、和谐稳定的校园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