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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四个贯通”打造巡察监督新格局

来源:教育部   作者:西南交通大学        日期:2021年03月26日 10:21   点击数:  

       西南交通大学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探索建立以党委巡察为牵总的政治监督工作体系,以“四个贯通”推动构建巡察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系统集成、相互促进、协同高效的学校“大监督”格局,为建立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抓思想贯通,凝聚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共识。通过党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监督工作的宣传贯彻,强化“一盘棋”意识,凝聚思想共识。提高党委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监督主体的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形成监督合力。在巡察期间着力提升校内各单位和广大干部师生对“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监督谁”“怎么监督”等重要问题的思想认识,营造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广泛支持监督的“同题共答”良好氛围。

  抓责任贯通,压实党委巡察“两个责任”。建立党委巡察办与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合署办公模式,共同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和二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6+X”任务清单。建立巡察、督察、监察“三察”统筹联动模式,巡察聚焦政治体检,负责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督察聚焦巡察整改等重要工作落实,负责进度跟踪、督查督办;纪检监察聚焦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督促巡察整改,负责反馈评估、追责问责,切实发挥巡察监督权威性和震慑力。建立巡察整改落实责任体系,制定实施《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巡察组、巡察办、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督察督办部门等职能部门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委员)等层面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拧紧一体落实、良性互动的责任链条。

  抓机制贯通,构建“协同作战”工作模式。建立多部门情况通报机制,与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部门围绕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做好信息情况沟通,畅通信息收集渠道,用好已有监督成果,加强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加强问题核查支持,协调校内各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开展专项检查,避免重复性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整改落实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督查督办部门、巡察组“多方会审”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对被巡察单位联合开展整改情况回访调研性检查,丰富巡察监督手段。突出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将巡察受理的信访、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以及收到的师生诉求等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学校职称评聘“一刀切”、“报账难、报账繁”、校园增设路灯、增加学生自习室等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房使用管理和物资采购中的风险漏洞得到有效规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建考核、单位年度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抓组织贯通,强化巡察监督的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从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中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正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学工、审计等部门以及二级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巡察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将巡察干部培训纳入学校党委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建立业务指导机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巡察组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相关制度文件和规定的学习指导,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加强服务保障,为巡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工作经费、人员绩效和办公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