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上午,电气工程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及教职工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罗乾超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勇作领学报告。
罗乾超指出,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近日印发。这是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做出修订。此次修订,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陈勇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新版《条例》的重点内容,着重对新修订的内容作了详细解读,特别针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要求,通过一系列案例进行了学习和分析。
陈勇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学院在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切实做到全党服从中央。二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比如,领导干部在国内外出差时,在出差目的、出差内容、出差线路、出差日期、出差(经费)标准等方面要按规定、按方案执行。三是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院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要教育引导学生,扎实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罗乾超在总结学习会议时,对全院党员和领导干部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院教师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四有好教师”的指示精神,各教工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落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教职工课堂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