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廉洁自律意识,按照学校纪委的相关部署要求,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于11月14日15:00在X1408会议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出差教师通过线上形式参会。活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燕主持。
学院常务副院长郝莉解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并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对于教师群体,郝莉重点在科研项目投标、师德师风、科技评奖、科研经费管理、非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开展讲解;对于管理群体,郝莉表示要将失职渎职、违反决策程序决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非职务违法犯罪等作为监督重点,提高全院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副院长宋文胜解读科研领域相关警示案例,并对照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强调全体教职工要强化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和科研诚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投标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科研工作。
学院党委书记赵舵在总结中强调,本次警示教育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纪律要求,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学院要推动警示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功能和预防功能;号召教职工加强自身学习,同时推进建立健全学院管理及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氛围,切实提升科研人员的科学道德素养和科研诚信意识,为学院高质量推动科研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