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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职责
审计处是承担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现与学校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各级财务和各部门、院系、直属单位、校产系统的财务和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对相关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和结论。 2、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经学校批准后报教育部;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审计工作制度,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4、组织实施学校财务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5、开展审计调查、清产核资工作和其它审计工作、 6、配合和协调国家审计机关、教育部对学校的国家审计和部审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工作; 8、根据审计工作、审计调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移交司法部门或纪检部门查处;
审计处财务审计科职责
审计处财务审计科是承担审计处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学校财务(事业法人部分)预、决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财务审计工作; 2、组织实施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组织实施效益审计; 4、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5、组织实施审计调查工作; 6、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建议; 7、组织实施审计整改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基建审计科职责
审计处基建审计科是承担审计处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基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2、组织实施基建财务审计工作; 3、牵头各项审计工作制度的草拟工作; 4、负责基建工程审计的审计调查; 5、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台帐的建立; 6、根据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结果,开展成本分析和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总结; 7、根据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有关管理工作的建议;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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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处长:李开弟
办公电话:876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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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孙良平
办:876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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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余广远
办:876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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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审计科
科长:罗德福(办:87600380)
科员:刘人仪(办:87600054)
雷 珍(办:66399067)
陈桂兵(办:876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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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科
科长:柴 莉(办:87600380)
科员:郭立平(办:87600523)
曾海梅(办:87600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