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西南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具体职责:
一、检查、处理校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党内法规规定做出对违反党纪党员的处分或取消处分的决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监督检查本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审议审定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六、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
七、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校内各二级纪委工作。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书记: 夏玉峰
纪委副书记:郝辽钢 张国正 李国芳
纪委委员: 夏玉峰 郝辽钢 张国正 李国芳 李 立 李卓慧 杨 韬
吴晓雄 郑 江 孟 锦 袁艳平 高 凡